Shanghai Dianji University
申请课程建设基金的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我院《课程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之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课程建设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编写结题自评报告,包括项目完成进展情况;已经完成的部分内容;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下一步如何解决及其对策;与项目目标的差距,并提供全部资料。由院(系)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自评,向课程建设委员会申请验收。
(二)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水平和建设一流学院的重要基础与内容。课程建设包括课程体系、系列课程以及个别课程的改革与建设,包括理论教学体系以及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建设,涉及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建设。为了开创我院教学工作的新局面,学院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课程建设工作,逐年扶持一批课程的建设,使我院主要的系列课程及专业主干课程在若干年内分期分批达到一流水平。
(三)投资原则
为使有限资金发挥较高效益,在审批项目经费时将着重考虑以下方面:
1.领导班子和项目组协调配合好,力量强,管理水平高;
2.指导思想正确,目标先进,措施落实,原有基础好;
3.投资少(或有配套资金),收效快,效果显著;
4.对全院教学质量影响大、受益面宽的系列课程或主干课程;
5.在近期内有望获得市级或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的项目,如精品课程建设等。
二、申请范围、类别和申请手续
(四)凡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课和经批准新办专业中的课程,均可提出申请。重点为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受益面广的技术基础课
(五)申请项目分为两类:
1.系列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
2.一门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建设。
重点为第1类。
(六)申请手续:
1.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规划及有关经费到位情况,院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发出通知,接受办理下一轮课程建设项目基金的申请;
2.项目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填写《上海电机学院课程建设基金申请表》,经所在系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报院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七)申请表中应阐明下列内容:
1.申请理由:指导思想、总体设想、现状及与先进水平的差距、预期目标和具体成果、先进性和受益面;
2.项目内容: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子课程名称,教材及各类教学文件名称、CAI课件、电教片、教具、实验名称等),主要特色,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完成项目的具体措施和人员落实情况;
3.总体与阶段计划的安排与进度;
4.经费概算(分项列出)和配套资金情况。
三、经费的审批、发放、管理及验收
(八)申请资助金额超过2000元的课程建设项目由课程建设委会审批;2000元以下的项目由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但累计总金额控制在年度总额的10%以内。
(九)课程建设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投标申请的评审工作。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书后,及时组织委员会会议。委员会经评议、论证、组织答辩,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投资项目。投资方案批准后,由教务处(甲方)与项目组所在系(乙方)签订课程建设协议书。
(十)课程建设项目协议书签订后,即可下达资助经费。资助经费视项目的计划及实际进展情况,可分批下达。经费的80—90%用于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资助,10—20%用于奖励等费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学调研、教学资料、CAD课件及题库等开支,课程建设中的教学仪器设备所需经费,仍由教学设备费开支。
(十一)全院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公共基础课和全院性的技术基础课的课程建设项目,由课程建设委员会或由课程建设委员会委托教务处、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系定期检查协议执行情况;非全院性的技术基础课由各系管理。
(十二)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由课程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2000元以下的项目由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验收)。一般安排在协议书规定的全部项目的完成日期进行。项目验收包括:是否达到项目申请书和协议书所规定的目标;是否完成项目的主要内容;有关成果的先进性和受益面;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等。
(十三)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定对完成协议较好,提高教学水平有显著成绩者,建议学院给予适当奖励,分别授予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等荣誉;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或经费使用效益较差或挪经费作它用者,给予警告或建议学院给予适当处罚,如停止投资、收回基金、通报批评直至给有关人员相应的行政处分等。
(十四)课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学院对有关系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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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基金申请表